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倒班公寓楼、美食中心及超市、工会楼工程之A3~A12#倒班公寓楼智能表远传抄表收费管理系统等设备2、交货期:本项目合同的交付时间为自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证交付使用。
3、交货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近3年(2015年到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3.4不接受曾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因供货履约问题的企业投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 7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4.2 发售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 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以在线方式提交所有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 柳州 邮箱:huachunliuzhou@163.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 柳钢项目部,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柳州项目管理
/> 银行账号:79000188000237587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19年6月 2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96号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指挥部大楼302室,2019年 6月25 日9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