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城水厂扩建工程(三期)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6]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工程规模:长沙市望城水厂扩建工程(三期),本期扩建10万m³/d,总供水规模为20万m³/d。净水工艺采用“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斜板浓缩+板框压滤脱水处理”工艺。望城水厂工程位置:长沙市望城区马桥河与老城白路(今旺旺路)相交的西南面坡地。本次项目对颗粒柱状活性炭进行招标,造价为5952890元。
2.4 招标内容:长沙市望城水厂扩建工程(三期)设备采购项目-活性炭部分(第二次),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第四章。
2.5 招标范围:长沙市望城水厂扩建工程(三期)设备采购项目-活性炭部分(第二次)。供应范围包括设计联络,颗粒柱状活性炭的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指导投放。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2.6 交货
2.7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2.8 质 保 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本包生产厂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三证或五证合一有效)。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获得本项目生产厂商的授权书(以上生产厂商对其他具体项目的授权无效)。
3.3投标人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 / 单项合同 / 入围业绩。
3.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设备包的投标。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和接管;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2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格式第十二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澄清的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6 月 5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