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施工监理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能源【2018】1042号文件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常德津市宁能热电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YH-CD-2019029
2.2工程
2.3建设
2.4工程概况: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位于湖南常德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一期工程装机规模为3×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一期工程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建设2炉1机及其配套设施,二阶段建设1炉1机及其配套设施。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建安工程投资约1.7亿元。
2.5工程概算:工程费用约¥35000万元。
2.6监理服务期:接业主通知进场之日起,从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共计16个月。
2.7招标范围: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8质量等级:应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a、同时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b、同时具有机电安装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c、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担任过火力发电、热电联产或电力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必须内容一致)、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3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