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村8、15、16组拆迁安置地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沙村8、15、16组拆迁安置地土石方工程已由祁发改基【2019】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土石方总工程量为85520.5立方;总造价为5976264.10元。结算价以财政评审为准。
2.4 工期要求: 60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白沙村8、15、16组拆迁安置地土石方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土石方施工承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项目部其他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01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 网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 网网上发布,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9年7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