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庭院改造工程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ZZ91429FW04310070
受长春市机关第二幼儿园的委托,对磋商编号为ZZ91429FW04310070的“长春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庭院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长春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一、项目
二、工作内容:土建、绿化、硬化、电气、水管、组合游乐设施、塑胶场地(出具效果图、施工图及概算)。 三、项目 四、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采购预算:19.8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7.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出总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7.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7.3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7.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5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7.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八、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叁仟玖佰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 九、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若有更改另行通知):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6月20日9:30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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