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理论与实践研究报告(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名称: 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理论与实践研究报告(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 GBG2019-N2015
3、项目序列号: S5200000000021088001
4、项目联系人:陈彦希
5、项目联系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 在比对分析全国其他省区市易地扶贫搬迁背景、形势、任务及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从政治和理论的视角对贵州“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背景、政策体系、路径选择、实践成效、主要做法、经验和启示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完成《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理论与实践成效研究报告》。 (2)采购数量:一批 (3)采购预算: 120万。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服务需求。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供应商自行现场调研。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依法缴纳税收:2019年任意1个月合法有效的纳税证明; 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9年任意1个月合法有效的的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证明。 ③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a.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cr/list); b.查询截止时 c.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由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发现有失信信息情况的,将记录、证据转交评标委员会。 (2)特殊资格要求:无。 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2019-6-11 9:00:00至2019-6-17 17:00:00 (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贵州省 网上获取 /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 网上获取 / (4)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7 - 3 9:30:00(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9-7 - 3 9:30:00 12、开标地点:贵州省 开标室(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 开标区获取)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9- 6- 11 9:00:00至 2019- 7-2 16: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需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转入贵州省 账户,具体交纳方式以贵州省 规定为准。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贵州省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 贵阳展览馆支行 帐 号:0109001400000182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生态移民局 联系地址: 贵州省政府大院5号楼 项目联系人: 柯娜 联系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 按照财库〔2011〕181号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如投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需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投标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的评审。 ②根据财库〔2019〕9号文的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的产品,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的产品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③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云南、贵州、青海省的,得3分。(投标主产品必须不低于本次采购项目预算的50%才能确定为投标主产品)。 1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迈德国际A2栋15楼业务二部 项目联系人: 陈彦希 联系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