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2017-440116-44-03-016192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 现对中新广州知识城北起步区分布式能源站光伏发电项目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穗恒分能招〔2019〕01;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3962)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 二、招标 三、建设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设计安装总容量约为0.2496MWp,分布于中新广州北起步区分布式能源站厂区内五栋建筑物屋顶上,共占用原有屋顶建筑面积5166.15平方米,无新增占地面积。并网接入方式为全部自用。 五、招标控制价:132万元。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项目编号:穗恒分能招〔2019〕01 3、招标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须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做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供货服务范围。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本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最高限价,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政策变化、不可预见因素等任何因素而增加中标价格。 注:本项目采用备案制。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20号)”的规定,“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不再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审批。” 投标人需完成招标范围内所列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及服务,并需保证项目完成后满足验收条件。从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投产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文件编制、组织各专项评审会议、开展各项专项评估工作、代表招标方办理本工程引起的工程设计报建手续、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② 设备材料采购、检测及管理工作。 ③ 项目工程施工工作。 ④ 配合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协调、检查、检测、检验及验收。 工程实行包设计,包设备,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质保期内保修等。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8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6月11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投标申请人报名及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包)资质要求(二选一): (1)施工单位的应具备下列资质: A.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C.投标人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施工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人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施工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D.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设计单位的应具备下列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已建的、单体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承包业绩或2个已建的、单体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承包业绩(需附合同证明,显示合同签订时间、金额、装机容量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若投标单位为施工单位并不具备设计资质的,允许设计分包;若投标单位为设计单位并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允许施工分包。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分包合同签订前应将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报招标人审核。分包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作调整。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二、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恒运分布式能源发展 异议受理 020-62315238 十五、本公告在 (网 十六、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若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本项目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被国家电力监管部门列入涉电力领域信用监管“黑名单”。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在 信用档案中的使用状态为未加锁。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hits\":69,\"enrollEndDate\":519820149}","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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