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河东岸雨污分流改造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王家河东岸雨污分流改造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经发审【2019】1号文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4、项目建设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200个日历天(前20天完成设计,后180天完成招标清单内容)。
5、质量要求:
(1)设计(勘察)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本项目无设计、勘测等补偿。
(2)采购部分(含安装、调试)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6、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王家河东岸雨污分流项目的排水专项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勘测,物探,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控制价清单为准。
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排水专项规划勘察、带状地形图测量、工程设计、物探等工程前期工作。)
第二部分: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管材、管件、其他所需的材料、服务类的采购工作等。
第三部分: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经强制性图审后的建筑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图纸会审纪要、招标答疑回复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7、承包方式: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采用设计和施工分别为两个独立企业法人的联合体招标方式。
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联合体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联合体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总负责人(施工
5、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无在建工程,并加盖单位公章);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次招标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由一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一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协议书为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④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建监督【2017】76号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800000)
1、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