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高新区重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衡高新发[2019]97号文批准建设。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丰大道与解放大道交叉口、华新大道与解放大道交叉口、生态公园入口广场下方、生态公园内。总建筑面积22430平方米。包含长丰大道地下通道、华新大道地下通道、生态公园体质改造、儿童活动中心、公园服务中心、24h书吧等改造项目,项目投资估算约19688.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3553.1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5、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工期为 45个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20天(含勘察时间,与设计同步进行),后续服务为整个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一年。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高新区重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勘察(含测量)、设计招标。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测量,提供合格的《初步勘察报告》和《详细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2、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或设计类综合甲级资质,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备案(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以上负责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4、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负责人(注册证)、勘察负责人(注册证)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格式按附件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负责人及各方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7、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衡阳市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高新区重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高新区重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联合体以牵头方为准),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从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9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 网上(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7月4日上午9:00时整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