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古城乡四分村土地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金塔县古城乡四分村土地项目,由甘自然资源办发【2018】232号文件批准实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资质承担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申请。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
2、建设
3、建设规模:646.27公顷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 总 工 期:139天 5、标段划分:施工划分三个标段 Ⅰ标段主要涉及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内容。 Ⅱ标段主要涉及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林工程等内容。 Ⅲ标段主要涉及 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等内容。 6、资金来源:开垦费投资土地项目资金 7、招标范围: Ⅰ标段:规划设计范围内的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等内容的施工。 Ⅱ标段:规划设计范围内的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林工程等内容的施工。 Ⅲ标段:规划设计范围内的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等内容的施工。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甘肃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申请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近三年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良好;所实施的工程无质量安全事故,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的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金塔县辖区范围内有在建土地项目 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凡被酒泉市自然资源系统和酒泉市 、金塔县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允许报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酒泉市辖区内从事土地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借用资质或中标后发生转包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与金塔县土地项目招投标活动,同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 8、本次项目招标,共计3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只容许报名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多于一个标段的投标报名,投标申请人全部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三、 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标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6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2019年6月18日下午17时00分,在酒泉市 金塔分中心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委托代理人 将报名备案表 递交至 “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凡是拟参与酒泉市 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 网金塔分中心网站 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详见详见酒泉市 网金塔分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