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殡仪区部分主体工程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牌县殡仪区部分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2016】20号文批准建设,并由双发改招[2019]3号核准建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建设
2.4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加融资,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工期:180天(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新建能源楼、火化间(含遗体处理中心及连廊)、排污管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须提供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连续六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的,以上人员必须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为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事故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 永州市 网( /yz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 永州市 网( /yzweb/) 上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按流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7月5日9时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