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蕉塘村、前进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2019】1号文件批准建设,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已落实。
2.4、招标控制价:捌佰零伍万玖仟玖佰肆拾元捌角伍分(¥8059940.85元)。
2.5、计划工期:60天(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算,如逾期未完工则扣除履约保证金;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验收规程标准》和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并在竣工验收中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该项目包括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共五大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3、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
3.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3.7、投标人的
四、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方式到招标人指定托管账户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 03 日17时00分之前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
银行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