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东莞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莞市中堂一期提标及二期、桥头一期提标、麻涌二期、东城牛山一期提标及二期、大朗松山湖南部一期提标及二期、寮步竹园一期提标及二期、市区厂提标和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9DG127A)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所需的供货单位。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范围:
中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工程化验室设备、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化验室设备、麻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化验室设备、东城牛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工程化验室设备、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工程化验室设备、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工程化验室设备、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化验室设备和市区有机资源再生利用工程化验室设备采购,内容包括:根据自身设备与仪表的特点、技术规格进行化验室详细的深化设计,负责化验室所有设备、仪表、台柜、水电配置、室内装修材料(含隔墙)及室内外通风措施的供货、安装及调试(详见:第三篇 用户需求书)。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7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并加盖法人公章:
(1)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投标人、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投标人,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于2019年7月9日10:30分前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
8、兹定于2019年7月9日10:30分(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
开标
9、洽购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0、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东莞市 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东莞市水务集团 网站( )、 东莞 网站(
传 真:0769-21682660-806
网
石鼓公司中堂一期提标及二期工程等八个项目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发售稿).pdf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