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改造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委托河南豫信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928
2.2 项目 本次维修改造内容主要为室内地面、墙面、门窗、卫生间等改造,另增加室外电梯一部 。
2.4 采购预算:116.3万元。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楼地面铺设地板砖,室内墙面及顶面修补后刷乳胶漆,门、窗拆除后更换,卫生间改造,室外增加电梯一部 等。具体维修改造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踏勘现场要求
本项目为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为方便潜在投标人尽快熟悉项目现场,请投标人积极参加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踏勘现场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踏勘现场时间:2019年6月25日下午15:30
踏勘现场集中
2.8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9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
3.3 财务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2016-2018年度任意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相关材料。
3.4 业绩要求: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工程施工业绩合同,投标时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
3.5信誉要求:
3.5.1 2016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投标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3.5.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自然人查询以身份证号输入进行查询。
3.6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注册人员,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投标时提供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相关材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
3.7.2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7.3投标单位应保证提供的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或其他不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 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 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 》。
4.2 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 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 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八、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河南省电子 》、《河南省 网》、《河南省 》、《 》上同时发布。
九、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的规定。
十、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