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锦界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陕西国华锦界电厂三期扩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的整体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和整体性能保证等。包括本工程的两台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工程设计(含初设、施工图、竣工图)、供货、安装、施工、调试、168h试运行、消缺、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服务和最终交付等全过程总承包工作,以及工程施工过渡措施及施工范围内相关设施拆除及恢复等工作(预留一、二期四台机组接口),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报备的工作。
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性能验收试验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工期:在合同签订两个月内完成初设,召开初设评审会。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施工、安装及调试等工作,七个月内整个工程通过168h考核运行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应至少具有2项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合同业绩(废水处理量不小于15吨/小时)且有至少1项业绩投运1年(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5)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7)投标人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
(8)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9)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6月14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6月2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20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