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无人机摄影测量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 受南阳师范学院委托,拟对南阳师范学院无人机摄影测量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961
二、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4.1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40000.00元。 4.2 质量要求: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4.3 采购人采购需求:五镜头倾斜摄影吊舱、图形工作站、全站仪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4项目核心产品:五镜头倾斜摄影吊舱、图形工作站、全站仪。 五、供应商(产品)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5.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 5.3 供应商须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供应商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基本
5.4 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2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5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 - 市场主体系统”,进行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 通 过 后 , 请于2019年06月14日至2019年06月21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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