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公司  服务  工程招标公告  机组  神华  集中  化工  配电  人民医院 

浏阳经开区瑞林片区基础设施整体开发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6    
核心提示:浏阳经开区瑞林片区基础设施整体开发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浏阳经开区瑞林片区基础设施整体开发设计采购施

浏阳经开区瑞林片区基础设施整体开发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浏阳经开区瑞林片区基础设施整体开发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浏经计〔2019〕7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经由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浏住建批[2018]2号文批复,概算经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浏经经投概[2019]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4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号)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应设计配套服务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工作)。

施工范围:洞阳路一期(中央大道~柳冲路)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浏阳经开区,工程起点为项目路线与中央大道交点(K4+138.734),终点为柳冲路交点(K4+866.325)。一期工程全长0.73km,包含道路路基路面工程、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交通疏解、综合管线等工程内容。

中央大道(健福路~金阳大道)拓改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浏阳经开区,工程起点为项目路线与克里河以东(K8+700),终点为规划砰山路以东(K10+240)。一期工程全长1.54km,包含道路路基路面工程、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交通疏解、综合管线等工程内容。

瑞林片区联东U谷及周边地块平地约1800亩,项目位于浏阳经开区,具体详见项目分区开发示意图,分别是联东U谷地块、北联路东侧地块、保税仓库1号地块、保税仓库2号地块、319国道南侧路基加宽工程、洞阳路路基工程、柳冲路路基工程、北联路路基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等工程内容。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根据需要实施调整。

2.5工 期:总工期4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确保2019年11月11日前完成(包含施工图审查,且确保达到限额设计的要求),施工确保 2020年12月5日前完成。

其中:联东U谷地块要求在90日历天内按标高平整到位,其余所有平地在240日历天内按标高平整到位。

2.6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投资金额4526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1758.44万元(其中:联东U谷及周边地块平地工程25090.52万元,中央大道(健福路~金阳大道)拓改一期工程9270.63万元,洞阳路一期(中央大道~柳冲路)道路工程8108.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90万元(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及施工报建费、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编制费、工程质量检测费、桥梁静载试验费等),工程预备费:3114.16万元(由发包人支配)。

本项目工程结算最高限价为:41758.44万*(1-投标报价下浮率%)+390万+3114.16万之和,总承包单位必须在建安工程费(41758.44万元)最高限价内进行限额设计,工程预备费(3114.16万元)按发包人实际支配进入结算,如工程结算审计后结算金额超过该工程结算最高限价,超过部分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发包人不再支付超过最高限价部分的任何费用。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8.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争取获得湖南省优质工程和芙蓉奖。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其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③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入围施工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为有效)具备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桥梁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原件和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原件。(如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方业绩为准)

入围设计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前60个月内为有效)具有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

3.4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3.4.1拟任施工负责人(即

3.4.2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可兼任桥梁专业设计)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或桥梁工程等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职称证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拟任道路专业设计和桥梁专业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道路与桥梁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等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职称证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3.4.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施工阶段不少于16人,即至少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技术负责人人员不少于2

具体要求如下:

3.4.3.1技术负责人1

3.4.3.2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3.3参与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负责人(即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

3.5.2联合体双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5.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5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5.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8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企业公章。

3.7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同等机构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同等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证书真实性承诺。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证书真实性承诺。

省内企业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扫一扫快速入网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