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珠晖区王江片棚改一期王江安置点项目施工探岩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阳市珠晖区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的衡阳市珠晖区王江片棚改一期王江安置点项目施工探岩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7]10号、8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共4栋建筑房,占地面积约19817.9平方米,安置户数为408户,总建筑面积约53497.42平方米,其中:住宅43014.6平方米、集体经济用房3159.6平方米,社区物管及地下室面积为7433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投资额:项目计划投资额约9040万元。
2.5 招标范围:主要探岩内容包括:327根旋挖桩基础,每个探孔进尺深度按24米计算,探孔深度为7848米计算,探孔数量及单孔深度以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建设方及监理方现场核实为准。
2.6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7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内完成基础桩基底探岩工作并提供相关成果报告(遇大风暴雨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工期顺延)。
2.8 质量要求:相关探岩工作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9招标控制价:549360.00元,探孔单价为70元/米(包含各种岩土综合类别钻孔费用),投标人需对总价、单价同时进行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行业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拟任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的人员配备要求为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其它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
5、拟任本次投标的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还须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
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17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