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MW 机组锅炉空气预热器减速箱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2019 年 07月广东潮州发电 项目-招标三部招标公告
一、基本情况
1.1 项目
东潮州发电 项目
1.2招标编号:CWEME-19DTJC-2J2088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项目 2×1000MW 机组锅炉 配有四台由豪顿华工程 提供的三分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型号:33.5VNT 2050(200)。 驱动装置的输出正常转速为:0.75 rpm;清洗转速为 0.375 rpm。驱动电机功率 15KW,电 机转速 1500rpm;英国原装整体进口;主驱斜齿轮减速比为:2012/1;备驱斜齿轮减速比为: 1902/1。一台斜齿轮驱动装置包含有主驱和备驱各一套斜齿轮减速系统,减速箱为 FLENDER 原装进口产品。豪顿华工程 设计安装图号 SUB001。#3、4 机组空气预热器总共装有 4 台驱动装置,可互换。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东潮州发电 1000MW 机组锅炉空气预热器减 速箱改造备件,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末级输出减速箱,1 台;
2)主电机联轴器,1 套;
3)辅电机联轴器,1 套;
4)二期空预器减速机,1 台;
5)随机附带手动盘车工具,1 件。
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25 周内全部设备运抵潮州发电公司燃料物资部。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2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2.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网站客服
3.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6 月 17 日至 2019 年 7 月 1 日 17:00。
1)招标文件发售、
2)购标结果以中国集团公司 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 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 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告知客服人员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 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7 月 9 日上午 10:00。
4.2 送达
4.3
开标以中国集团公司 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纸质版投标文 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4.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集团公司 (网
子商务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电商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和投标文件 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 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6 本次招标以中国集团公司 ( )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集团公司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五、注意事项:
5.1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可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 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 决投标处理。
5.2 标书费金额及汇款账号见 “ 中国 集团 ” ( ),请务必注意账户变动,以 实际显示为准。为保证
标书费发票正确开具,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正确。
5.3 风险提示:招标文件一经售出,相关费用概不退还,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项目流标、 项目取消或其它可能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潜在损失,请 各供应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参与。
六、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
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
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
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