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州市净水 石井 一期提升泵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 二、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净水 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 三、项目 2、供货时间(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150天完成提升泵及其供电配套系统改造及安装。 3、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494.021193万元。 五、投标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提交原件二份,单独提交。请各投标申请人自行登录 站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若为代理商,提供取得其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设备品牌《授权委托书》; ④提升泵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本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①在 提交了合格的申请文件并报名成功,和②在交易中心完成报名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发售方式: 派员前来 报名窗口办理购标事宜。 提示:投标人报名前需在 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未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 完成企业信息登记,详细说明见广州 网( )公告,否则由此造成的报名延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水泵、机电设备销售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为取得其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设备品牌《授权委托书》的依法授权代理商;授权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材料语言为非中文时,须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4、投标人提供的提升泵制造商应有10年及以上的生产制造潜水泵经验(可按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计算或提供10年前的供货业绩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本身签署并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提升泵销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或以上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代理商名义参与本项目的可以使用制造商的供货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在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 , 020-38890467。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 招投标合同管理办公室, 十二、其他: 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在广州 网(网 广州市净水 二○一九年六月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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