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已由江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字【2015】97号文批准建设,以江发改许准字【2019】8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自筹。
2.9 标段划分: 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本
3.4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均需提供2018年12月份以来(含12月)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或由投标单位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购买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网( )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 永州市 网( ) 上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按流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7月 11日 14 时 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