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清远220千伏堤岸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220千伏堤岸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施工(项目编号:0002200000047836) 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行改[2018]6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清远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6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3月16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建设 单位 | 标段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元) |
1 | 清远220千伏堤岸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施工 | 2041.5 | 338.13 | 200 | 10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