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沙水业集团 污泥外运采购定点项目(2019-2020年度),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采购
2.3规 模: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长沙市排水 暮云、花桥、新开铺、雨花、新港等5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外运服务采购,预算金额约600万元/年。二标段为长沙湘江环境科技 长善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泥外运服务采购,预算金额约为200万/年。三标段为长沙供水 各水厂的污泥外运及处置服务采购,预算金额约1135.5万元/年。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为污泥外运,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各标段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可依据定点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的价格、质量、售后服务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一年内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招标人在入围定点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名依次选择其他入围定点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签订定点供货协议,以此类推。
2.6各标段定点入围单位数量:2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一标段为长沙市排水 暮云、花桥、新开铺、雨花、新港等5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外运服务采购;二标段为长沙湘江环境科技 长善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泥外运服务采购;三标段为长沙供水 各水厂的污泥外运及处置服务采购。
注: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且允许中多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及标段二: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三证或五证合一有效)。
3.2 投标人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标段的投标。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三证或五证合一有效)。
3.2 投标人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因本标段包含污泥外运及处置服务,投标人须承诺按本标段技术要求中的“五、处理要求”处置污泥,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处置污泥的承诺”。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标段的投标。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担保
5.1各标段投标均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5.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6 月 19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