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24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公寓24栋建设项目,已由湘发改社会【2018】5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财政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5282.
2.4 工期要求:330日历天,2020年7月31日前竣工。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含新建24栋学生公寓的建筑及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喷淋工程、弱电工程(预留预埋)、挡土墙工程、绿化铺装工程、道路工程、室外雨水排水工程及室外电气工程等单位工程,以及PC结构深化设计、构件采购及施工,(不含电梯安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拾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6月 20 日起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