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
二、 项目编号:TC190Q467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装备名称 数量(套)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移动终端信号检测设备 1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甲方指定地点 2 1 3 计算机取证设备 1 4 2 1.投标人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货款、运杂费、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售后及上门服务和国家相关税收等全部费用(其中项目概况中第4项液晶拼接屏包含安装)。 3.关键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即按无效投标处理。 4. 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部队番号、 本项目控制价为75万元,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军队采购法律、法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 投标人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叁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四) 投标人须为原厂商或具有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所投产品中软件及核心部件均为国产货国内专利。 (八)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规定及保密要求,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承诺为军队物资采购提供应急保障。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 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24 日(09:00—11:30,15:00—17:00)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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