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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房•半岛蓝湾四期园林景观工程

   日期:2019-06-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本招标项目长房半岛蓝湾四期园林景观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备案【2017】295号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工程概况1

本招标项目长房•半岛蓝湾四期园林景观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备案【2017】295号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工程概况

1.1项目

1.2建设

1.4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长房·半岛蓝湾四期园林景观工程由A11-A21栋及8#地下室顶板范围内园林景观工程、人工湖景观工程及湘林路提质改造工程(湘林路提质改造工程造价约800万元)组成,工程造价约5600万元。

1.5工 期:约180日历天。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9招标范围:长房•半岛蓝湾四期园林景观工程包含A11-A21栋及8#地下室顶板范围内园林景观、人工湖景观及湘林路提质改造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园路、地下室顶板排水、园林绿化、水电安装、庭院及人工湖水景、小品、围墙、小区游乐设施、绿建灌溉、栈道、景观桥、道路提质工程等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以及设计施工图纸中注明需二次深化设计的全部内容。

1.10 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入围制,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1.11评标办法:参照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住建发[2019]41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件6(1)。

 1.1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国际研创中心A6栋409)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2.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700万元(含)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2.5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投标时仅对

2.6拟任

2.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2.8省外企业

2.9.1省内企业

2.9.2拟任本次投标的

2.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由具有承担本项目园林绿化施工内容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2.15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3、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3.1 报名时间:从2019年 6 20日起至2019年624日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9:00-12:00,14:30-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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