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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镜坝镇河防洪工程质量终检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9-06-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康区镜坝镇河防洪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县级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康区镜坝镇河防洪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质量终检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招标规模:质量终检招标金额约3.6万元。计划工期:2019年8月开工,2020年3月完工,总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南康区镜坝镇河防洪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项目及检测量(配合比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检测包含在检测内容中)。检测项目、检测量和频率应符合规范和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

2.5 标段划分:1个质量终检标。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相关的施工规范及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程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质量终检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2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3.1.4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均应为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1.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承诺函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具体名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具体名字及身份证号,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质量终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质量终检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在 或赣州 网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9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赣州市南康区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质量终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质量终检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赣州 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项目必须执行康府办字〔2016〕108号文件规定。

8.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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