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清溪剧院建设舞台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湖南清溪文化旅游经营开发 的委托,对益阳清溪剧院建设舞台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HNZPYY-2019-07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项目项目估算金额约2200万元(含设计费)。
2.4 采购范围:包括舞台机械总体配置和舞台机械设备的初步和详细设计、部件采购、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集成、考核检验、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和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材料(含各种钢结构件)、工器具和配合建筑设计等相应的服务工作。
2.5工期要求:9月30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2.7质保期:2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有效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企业资质。
2.2.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3投标人拟选派
2.2.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19年6月21日起至 2019年 6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整,下午 14:30至17:00 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到 (益阳市龙洲北路26号,邮政银行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其个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2019年近三个月交纳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和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7月11日9: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