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低庄镇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及运动场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HN2019-06-24
1. 招标条件
溆浦县低庄镇中学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及运动场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已由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溆发改社会[2018]14号同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业主为溆浦县低庄镇中学, 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位置: 溆浦县低庄镇中学校园内
2.3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
2.4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5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1500平方米,运动场建设240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为1044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即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工期为30天,施工及其他部分工期为240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均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力:
3.2.1、投标人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同时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湖南省外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能满足上述3.2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含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必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的
3.4、拟任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5.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5.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怀化市
(1)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 )选择“怀化市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 怀化市CA窗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