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山县“三所合一”看守所、拘留所和武警营房建设项目已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投〔2017〕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蓝山县公-安局,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TJYZ-2019-03008
2.2项目
2.3建设
2.5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8招标范围:包括蓝山县“三所合一”看守所、拘留所和武警营房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属于由于该工程复杂、技术难度大、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故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按湘建监督〔2018〕244号规定,投标担保形式为:投标保函。用信封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与纸质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 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 网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7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