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后湖500MW海上风电工程单桩施工I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汕尾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中广核汕尾后湖 500MW 海上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汕尾陆丰市湖东镇以南的近海区域,本风电场场址四至坐标:115°53′02.40″E,116°06′28.80″E,22°39′08.96″N,22°44′20.40″N,后湖场址涉海面积约80km2,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2km,水深在23m-27m 之间,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拟布置91台5.5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陆上集控中心,同时配套建设两座220kV 海上升压站。东侧区域设置一座300MW 海上升压站,12回风机机组电缆进线,由1回三芯3×1000mm2 XLPE 绝缘海底电缆送至西区200MW 海上升压站。西侧区域设置一座200MW 海上升压站,8 回风机机组电缆进线,由2回三芯3×1000mm2 XLPE 绝缘海底电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并通过架空线路送到220kV丰港站。
招标内容与范围:
共30个机位单桩基础(非嵌岩)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单桩从预制厂家到机位的运输,单桩沉桩施工、基础附属构件运输安装、施工后扫海,基础防冲刷,后湖项目全场(含西区、东区)临时航标的设计、采购和布设、维护等。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工程和临时航标工程涉及的全部工作。
总工期: 305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 09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 07 月 31 日
注:全场临时航标工程工期持续到正式航标工程可用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 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申请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16年-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如无2018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则相应时间往前推一年)
4.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具有至少一项海上风电基础施工业绩或其他海洋工程单桩基础施工业绩(含在建)。
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不少于1项已完工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经历。
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则只能由不超过1家企业(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企业(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依据随本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择优选择1家公司(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3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依据随本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择优选择3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择优选择标准:依次按照该单位注册资金大、近三年营业额平均值高选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6月21日9:00;截止时间:2019年6月27日12: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