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
1.1招标人
1.2招标人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9]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衡东县水务投资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配套建设污水排水系统主支管总长度140323米,接户管总长度173976米,以及建设8个提升泵站。
3.3招标代理范围: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新塘镇、白莲镇、甘溪镇、三樟镇4个乡镇5个实施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监理的招标代理。包括招标方案编写和审查,招标文件编制和评审、组织如开专家评审会、发布招标文件、开、评标等,直到确定中标人的相关工作内容。
3.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拟任
4.3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9年6 月21日至2019年6月24日17:30止(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10时30分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