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生产中心UPS间蓄电池采购招标公告
受内蒙古银行股份 的委托,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拟对招标人内蒙古银行生产中心UPS间蓄电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
招标编号:0651-1901068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设备到货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合同总价的 60% ;经甲方确认设备稳定运行 60日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付合同总价的 30% ;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 10 %,待设备稳定运行满一年,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并且认可乙方在此期间提供的售后服务后付清。 二、招标内容:内蒙古银行生产中心UPS间蓄电池采购,具体内容见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括该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投标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以上;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为合资或进口品牌,产品制造厂商具备生产许可证书。 5、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需提供至少5个近三年金融行业UPS蓄电池采购合同金额50万以上的案例(案例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标的物的投标; 8、投标人在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 9、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无行贿记录截图; 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新三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如提供虚假材料将作废标处理。 四、公告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