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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

   日期:2019-06-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6    
核心提示: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东发改【2018】45号文批

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东发改【2018】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和自筹。 建设内容包括:厂区高效沉淀池、综合楼、生产用房、进水在线监测用房、出水监测用房、除臭装置、预处理组合池等镇区污水管网总长约14.42KM。
    2.4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含查验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与本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对相关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等)、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以及同步实施其它工程的监理;
    2.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114.17万元 ,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将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8%确定为企业成本,低于该成本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2.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以外监理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在本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不得有在监监理项目。
    3.5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标明的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东安县行政区域内三个及三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东安县行政区域内担任多个建设工程项目总监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本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的配备资格和数量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最低要求,且实行承诺制,承诺中标后,办理质监安监手续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到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有在监监理项目),中标单位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其购买了养老保险,否则将被记入黑名单。评标时不再对监理员的数量和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3.6湖南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湖南省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的,须书面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发证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书面证明。
    3.7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投标单位性质属企业的,需提供2019年1月1日后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性质属事业的,必须同时提供2019年1月1日后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原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或其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出具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15时00分)前在永州市( /)、永州市(http://124.229.182.226/)发布。
  7.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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