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及初步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建村函【2019】96号)文件精神启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公司为湖南永东项目管理 ,现就本项目规划与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
1.2建设
1.3招标范围:东安县全县14个乡镇排水与排污专项规划,除芦洪市镇、紫溪两个乡镇外的12个乡镇的排水与排污初步设计。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规划周期:70日历天。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本项目规划费:269.21万元。
1.8规划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湖南省乡镇排水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技术导引》、《永州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各乡镇现行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达到专项规划和初步设计深度。
1.9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初步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规划编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 拟任
4.拟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1 如投标单位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给排水专业)乙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则可不组成联合体;
6.2 如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城乡规划编制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综合评分时以资质较低的单位作为得分依据,联合体单位组成不得超过两个单位。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 网( /)、永州市 网发布(http://124.229.182.226/)。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
联 系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