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CV总装车间噪声改善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CV总装车间噪声改善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拧紧方案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投产和问题点整改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计划交货期:2019年11月8日前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通过工艺验证并投产。
2.3计划交货
三、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代理商,代理供应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设备生产厂家就本项目出具唯一代理授权书,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第三方审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第三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所提供的直驱式电动定扭工具品牌必须具有同行业中近三年内的先进设计、制造水平,并有在国内产能5万辆以上的主流商用车厂使用的不少于1项成功业绩,要求设备在总装装配流水线上正常使用,而非作为配用设备或者线下的调试、返修设备使用,并提供该品牌的业绩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
3.5诚信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3.6其他要求:所投产品中一种类型的工具只能选择一种品牌投标,即所有直驱式电动定扭工具必须是同一个品牌,所有直驱式气动定扭工具必须是同一个品牌。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