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福田区外国语学校水磨石地面打磨、修补、固化、抛光护理服务项目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0832-SFCX19FSC089
2、招标项目名称:水磨石地面打磨、修补、固化、抛光护理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人民币410,000.00元
(2)服务内容:水磨石地面打磨、修补、固化、抛光护理服务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清单》。
(3)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4、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6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国内银行汇款邮购。现场购买:供应商代表携营业执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至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如需邮购,请于办理汇款手续后,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注: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证据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资质查验: 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的处罚。 7、答疑事项:2019年7月2日下午18时00分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服务期限或服务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可将书面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8、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止时间:2019年7月5日上午09:00~09:30。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 11、敬请注意: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三方诚信招标网 (2)采购人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外国语学校 采购人联系 采购人 采购人 (3)查询网站: (三方诚信招标网) ( ) 14、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