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场址二、场址三)海上风电场项目环评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广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环评专题服务
项目 地理位置:拟建的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汕头市海门镇南面海域,因欧亚光缆分割成两部分,场址涉海面积约48km²,外围风机包络海域面积约为40.52km²,水深范围30m-35m,厂址离岸距离约23~38km,场址坐标如表1所示。 表1 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坐标 项目名称 场址 名称 用海面积 规划容量 角点 北纬 东经 华能汕头海门 海上风电场项目 场址二 32 20 1 22°50′20.40″ 116°48′51.48″ 2 22°49′54.84″ 116°47′41.64″ 3 22°58′13.44″ 116°46′44.04″ 4 22°57′09.36″ 116°45′46.08″ 场址三 16 10 1 22°49′10.20″ 116°45′39.60″ 2 22°48′57.24″ 116°45′04.32″ 3 22°55′15.96″ 116°44′03.48″ 4 22°54′28.44″ 116°43′20.28″ 2 22°35′24.00″ 116°13′01.20″ 3 22°30′39.60″ 116°2′38.40″ 4 22°36′39.60″ 116°2′38.40″ 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 项目规划装机总容量为550MW,拟建设2座220kV海上升压站。 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含海上风电场海洋环评及陆上集控中心环评的内容。 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海上风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本采购服务内容为《华能汕头海门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华能汕头海门风电场陆域集控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满足以上报告书所需,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模专题、保护区专题、鸟类专题、水上和水下声环境专题、电磁辐射专题、珍稀物种资源专题、社会公众参与调查、听证会等,并要求根据相关专家评审意见,提交报告报批稿,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评的依据。还包括相关专题的评审、会务费包干并取得环评批复意见。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近五年以来具有1项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近五年以来具有1项及以上陆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19年6月25日9:00起至2019年7月1日17:00止。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联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