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二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华南事业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土工布,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采购人自筹资金进行货款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境内,起于龙塘镇(清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终于源潭镇境内。总长24.785km(双向六车道高速路)。 2、招标范围:土工布 3、采购数量: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透水土工布 | ≥300g/㎡ | 64600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二分部施工工地 |
2 | 无纺土工布 | ≥350g/㎡ | 252200 | |
合计 | 316800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含1亿元),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取得有效的工业生产许可证, 具备一定的仓储能力、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的。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上述1.1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1份);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复印件(至少提供1份),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1.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1.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6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7月7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在线报名参与本次招标,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 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2.1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标书费用转账至收款单位(详见2.2),标书费用缴纳后即可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元整)。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须注明汇款用途:购佛清从二分部土工布采购项目标书费):
账 户 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广东佛清从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二分部
账
号:44685301040007944 开户行行号:103601068539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上午10∶00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