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19年度石灰石打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7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投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及4.2条要求的生产商的资质。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6.投标人须保证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全年365天能保证按照业主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华电能源哈热公司、哈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投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及4.2条要求的生产商的资质。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6.投标人须保证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全年365天能保证按照业主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华电能源富拉尔基发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投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及4.2条要求的生产商的资质。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6.投标人须保证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全年365天能保证按照业主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华电能源富拉尔基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投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及4.2条要求的生产商的资质。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6.投标人须保证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全年365天能保证按照业主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华电能源齐热电公司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投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及4.2条要求的生产商的资质。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6.投标人须保证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全年365天能保证按照业主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投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及4.2条要求的生产商的资质。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6.投标人须保证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全年365天能保证按照业主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华电能源佳木斯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石灰石检测证书复印件,提供品质合格的石灰石。 4.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代理,则必须提供生产商的投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及4.2条要求的生产商的资质。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3个及以上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6.投标人须保证能组织长期稳定的货源,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全年365天能保证按照业主时间要求按期供货。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6-27 12:00到2019-07-0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6-27 12:00到2019-07-04 17:00。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办理的其他事项说明: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注册前请联系注册负责人获取入网协议书填写回传审核,如未联系自行注册将无法保证投标人能查看招标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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