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太平岭1-2号机组LOT152A非能动氢气复合器 已通过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惠州核电 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太平岭项目 1、2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的红海湾西北岸。
电厂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分期建设,一期建设两台。项目1号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目标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在整个运行寿期内,电厂的平均可用率将达到82%。项目建设总工期从每台机组第一罐混凝土浇灌到商业运行不超过56个月。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 58台非能动氢气复合器及1套定期试验及再生装置。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质保等级:最高质保等级Q2
计划交货日期: 第一批交货日期:2021年9月30日;第二批交货日期:2022年5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应符合国家产品生产许可制度,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业绩要求: 近3年内 ,投标人具有非能动氢气复合器供货业绩。
4. 信誉要求:
近3年内 无因违约、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
近3年内 ,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记录。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近3年内 在中国广核集团无不良记录。
5. 人员要求:必须具有专业齐备的非能动氢气复合器设计人员。
6.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6月27日10: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