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服务采购(ZZGJ2019-G3-0041)项目更改公告(一)
各投标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讨论定档、打分。)
3.商务分(55分)
(1)投标人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已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每项0.5分;获得三项均已取得认证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满分2分)
(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编制过建筑垃圾规划类项目或建筑垃圾处理工程类项目,属直辖市或省会(首府)城市内的项目每项2分,属国内地市级城市的项目每项1.5分,属国内县级城市的项目每项1分,此项满分20分;编制过环卫专项规划项目,属直辖市或省会(首府)城市的每项1分,属国内地市级城市的每项0.5分,此项满分5分;编制过直辖市或省会(首府)城市总规或专项规划的,每项0.5分,此项满分5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满分30分)
(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所承担项目获奖情况。(满分12分)
①承担的建筑垃圾处理规划类项目或建筑垃圾处理工程类项目获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权威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一等奖每项2分,二等奖每项1分,三等奖每项0.5分。(此项满分3分)
②承担的环卫规划或垃圾处理类工程项目获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奖项,一等奖每项1.5分,二等奖每项1分,三等奖每项0.5分。(此项满分5分)
③承担的直辖市或省会(首府)城市范围内的城乡规划类或市政工程类项目获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获国家级奖项(一等奖每项1.5分,二等奖每项1.2分,三等奖每项1分),获省、部级奖项(一等奖每项1分,二等奖每项0.7分,三等奖每项0.5分),获地、市级奖项(一等奖每项0.5分,二等奖每项0.3分,三等奖每项0.2分)。(此项满分4分)
注:①相关行业协会是在有关部门登记、受各级政府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受行业认可、具有组织评定行业奖项职能的社会团体组织。例如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各地方协会等。②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奖项得分,获奖对象必须是投标人本身,任何个人名义获奖的奖项均不计算在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组人员素质评分。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上述人员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无法界定拟投入人员是否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而导致该项不计分。 (5)
注:类似项目指各种与建筑垃圾处理有关的专项规划。需提交
(6)投标单位的服务承诺。包括在本地工作时间(0-2分)、服务响应(0-1分)等,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评分。(满分3分) ①投标单位(含下属机构)在本地工作时间(2分)。一个月至三个月得1分;三个月以上得2分;其他0分(时间为日历日)。(此项满分2分) ②服务响应方面(1分)。承诺1小时内可以到达采购人处的得1分;3小时内可以到达采购人处的得0.5分;其他0分。(此项满分1分) (三)总得分=1 2 3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商务分高优先、服务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 原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均相应修改,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五、
采购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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