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谢家堰水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谢家堰水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市市自来水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5942万元,本项目包括取水工程和净水工程,包括新建规模为1.0×104m³/d的取水工程和两根D426×10长约4.0km的原水输水管线,从毛里湖取水;在现有谢家堰水厂厂区内新建规模为1.0×104m³/d的常规水处理系统,现状加药间改造,以及厂区道路绿化、管线、强弱电、供排水、消防工程等。
2.4计划工期:150天
2.5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津市市谢家堰水厂改扩建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具体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招标编号:ZJZB201907(Z)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可同时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4.2保证金账号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9年6月27日~2019年7月4日17:00时止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