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盖津路 工程— 段和KF11路 工程FC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SFGSG2019-03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盖津路 工程— 段施工和KF11路 工程FC项目已由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规划局以安示范发改【2019】13号、安示范发改【2019】14号、安示范阅 11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
盖津路 工程— 段位于安阳市东部,盖津路是我市东部一条南北方向的主干路,北起文昌大道,南至长江大道,本次道路先期建设范围为海河大道至KF11号路段,桩号为K0+565.98-K1+418.48,全长852.5米,规划红线宽45米,拓宽段红线宽52米。本次道路现状红线范围内为农田。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管廊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绿化上水、交通工程等8个单项工程 ;
KF11路 工程位于安阳东部,本工程西起光明路,东至生态廊道,全长1355.49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廊工程、消防工程等9个专业工程 。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单位人员,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投标人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且合并无亏损。(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不足一年的,出具验资报告)。
3.4 2016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业绩。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且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 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权利义务,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全过程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6.2施工
融资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 ,且每年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5%;
3.6.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联合体成员最多3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500_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19年_7_月_23_日_09_时_00_分,地点为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分中心第二开标厅。5.2电子投标文件
6.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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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