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 2019年度工业、公建、小区配套用调压柜采购项目
2019年度工业、公建、小区配套用调压柜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 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城燃公司所属企业2019年7月-2020年6月推进工程所需的工业、公建、小区配套用调压柜采购。
1.1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 2019年度工业、公建、小区配套用调压柜采购项目。
1.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浙江省能源集团城市燃气 所属企业2019年7月-2020年6月推进工程所需的工业、公建、小区配套用调压柜等的采购(含运输、卸货)以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服务。
1.3本次采购招标清单如下(清单中数量均为预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1 |
小区配套用调压柜 |
150 Nm3/h |
台 |
20 |
2 |
300 Nm3/h |
台 |
36 |
|
3 |
500 Nm3/h |
台 |
20 |
|
4 |
800 Nm3/h |
台 |
20 |
|
5 |
1000 Nm3/h |
台 |
10 |
|
6 |
1200 Nm3/h |
台 |
3 |
|
7 |
1500 Nm3/h |
台 |
3 |
|
8 |
工业、公建配套用调压柜 |
150 Nm3/h |
台 |
30 |
9 |
300 Nm3/h |
台 |
60 |
|
10 |
500 Nm3/h |
台 |
36 |
|
11 |
800 Nm3/h |
台 |
20 |
|
12 |
1000 Nm3/h |
台 |
20 |
|
13 |
1200 Nm3/h |
台 |
3 |
|
14 |
1500 Nm3/h |
台 |
3 |
|
15 |
2000 Nm3/h |
台 |
2 |
|
16 |
3000 Nm3/h |
台 |
2 |
|
17 |
|
4000 Nm3/h |
台 |
1 |
18 |
|
5000 Nm3/h |
台 |
1 |
注:
1.本清单为城燃公司各所属企业2019年7月-2020年6月期间工业、公建、小区配套用调压柜的预计需求量,实际采购中各规格型号的需求量可能会调整。
2.上述货物单价应包含了卖方为履行合同所需承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补偿,包括货物材料费、机械设备费、人工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税金、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风险费、利润等一切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上述货物单价以人民币计付,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因任何原因而作任何调整。
3.采购过程中,招标人各所属企业的部分需求订单可能会含有流量计、控制器等安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各所属企业提供的订单、图纸预留流量计安装空间,并在报价时综合考虑该安装费用。
4. 投标人应考虑各规格型号调压柜有备货数量,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1.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以时间为限的固定单价框架协议,招标人的各所属企业根据框架协议约定的价格,每季度汇总需求量,与中标人签订该季度批次货物采购合同,并根据实际到货数量进行结算, 招标人各所属企业结算总价不会超出中标总金额。
1.3.2采购过程中,招标人的各所属企业将根据实际用户的需求,综合考虑货物质量、价格、服务等各种因素,对中标人的货物进行选择。由此出现的采购数量与预估量偏差,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1.4采购框架协议履行期限:以采购时间为限,采购过程中某规格型号的货物数量会根据实际需求有所调整,原则上采购金额不超过中标总价。除买方另有明确书面通知外,框架协议生效12个月后,框架协议终止,各所属企业不再依据框架协议签订新的供销合同,并进入结算程序。
1.5供货招标人指定的供货地点并负责卸至地面(浙江省内)。
1.6供货周期:接到业主方书面供货通知后的15个日历天内将业主方所需货物送达至业主方指定地点并卸至地面(浙江省范围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下列证书:
①应持有生产燃气调压装置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②应持有生产燃气调压装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其中品种范围为元件组合装置;
③应持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制造商须满足以上2.2条的要求,同时为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人(随附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
2.4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工业、公建、小区配套用调压柜)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500万元(须提供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复印页,或者提供销售发票的复印页,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2.5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