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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新能源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招标

   日期:2019-06-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华能新疆公司第一批新能源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19-06-3166-011. 招标条件华能新疆公司第一批新能源

华能新疆公司第一批新能源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6-3166-01

1. 招标条件

华能新疆公司第一批新能源股权收购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服务内容:盛天巴里坤县一、二期97.5MW风电;盛新景峡六A200MW风电场;哈密柳瑞十三师柳树泉农场一期20MW光伏项目;哈密柳阳十三师柳树泉20MW光伏项目;哈密宣力十三师柳树泉农场一期20MW光伏;吐鲁番华北腾辉七泉湖40MW光伏发电一期项目;鄯善皇迈新能源50MW光伏发电项目;大唐新能源吐鲁番鄯善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吐鲁番自然天成七泉湖20MW光伏项目;中兴能源克州阿图什4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中兴能源兴光克州阿图什3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中兴能源华光克州阿图什3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拜城县正泰20MW光伏发电项目;木垒乾新49.5MW风电项目;晶恒新能源木垒光伏园区100MWp光伏发电项目;伊犁新晖第四师61团20MW光伏项目;尼勒克中利腾晖20MW光伏项目;阿勒泰福海埃菲生20MW光伏发电项目;精河祖木墩20MW光伏发电项目等19个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出具19个新能源项目股权收购专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包括:1、对收购项目从公司设立、项目建设到法律风险等重要法律事项展开全面尽职调查;2、审查与收购有关的全部原始文件、证件及相关资料,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合作,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并购顺利实施的有关问题提出法律建议;3、起草、审查或修改有关本次收购的合同、函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或处置措施;4、前往与调查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审慎调查,发现并揭示风险,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关于本次并购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6、协助招标人进行商务谈判,提出法律风险的解决和处理方案。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2)合资律所不得分别以中资、外资律所名义同时投标。。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5年给电力企业出具过电力项目收购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执业8年以上,近五年内具有担任国有企业或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6月28日9时起至2019年7月3日17时止,登陆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6月28日9时起至2019年7月3日17时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客服010-51957458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 ,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 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 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 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 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10:00;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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