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长乐镇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发改审[2018]1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2.建设
3.规模:该项目拟对长乐镇长新社区、长乐街社区部分居民住宅改造、扩建、翻建,总户数425户,安置人口1700人,总建筑面积5360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改造、门窗更换、危墙加固、供排水及道路提质。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该项目总投资1488.0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0908108.51元。
4.工期要求:180个日历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279号令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7.招标范围:就本工程施工部分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8.标段: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标准,即至少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12:00前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