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 对国家电投集团新乡热力 穿牧野大道穿越凤泉湖热水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在2018年迁建基础上,继续向北迁建约360米,管径DN900,沟槽长度约360米。
承包范围包括: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坐标信息采集;河道施工;管道拆除;路面、绿化破除与恢复;沟槽回填及路面恢复必须满足市政道路管理部门要求,质保期和质保期内的要求必须按照地方政府道路管理部门要求执行;管沟开挖及回填;供热管道、管件、阀门、除污器焊接安装;除污器基础、阀门井、放气井、泄水井井室砌筑;固定墩浇筑;回填沙;管道打压、冲洗;余土的二次倒运、外运、处置;过路、管、沟、缆、河流等的施工;垃圾外运、处置;甲供材的卸车、二次倒运及剩余材料退回发包方仓库;施工租地、施工通道;排水、降水、水源、电源;施工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市政设施的拆除与恢复、围墙的拆除与恢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住建委、城管、环保、交警、公路、质监等部门协调及手续办理,全部工作所需要的协调费用、赔偿费用;相关专业部门的服务费等。承包方承担除甲供材料外完成以上工程发生的所有费用。管网试运行、调试承包方配合发包方实施。
以上所有项目报价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因现场实际情况所需要的管线坐标及高程变更,不再进行费用调整。
焊口无损探伤检验由发包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管道安装单位需要配合检验;管道、管件、阀门的补口保温由发包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管道安装单位需要配合施工;管道电预热由发包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管道安装单位做好配合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1.006967万元。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服务期限:60个日历日。
招标文件费用:2000元/套。投标人应按标段单独打款,不得与其他标段合并打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投标人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上公开发布。
购买方式
1.费用支付
将招标文件款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
账 号:4100 1523 0960 5250 3712
银行行号:1054 9100 1638
2. 报名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购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