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2019年第二批法律服务项目的澄清(二)
各潜在投标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标的1“驻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商务技术评审要素“实施方案”中的“项目队伍配置总体情况”第(1)项:“驻点人员:要求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经验的执业律师”,更正为:“驻点人员:要求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经验的律师(含实习)”。
其他内容不变。
收到此澄清后,请尽快在电商系统确认(在电商系统首页-采购-供应商门户-查看项目变更,下载查看变更文件后点击“查看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