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磁浮文化旅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9]56号备案,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一期工程起于凤凰高铁站,到达民俗园站,线路总长9.15km,共设车站5座(含预留车站1座),车辆段1处,本次招标线路长度同比的工程建设费用约为150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凤凰磁浮文化旅游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凤凰磁浮文旅项目施工图设计,文旅方面的山体观景栈道设计、峡谷段景观设计、磁浮科普体验馆、磁浮酒店等设计内容,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磁浮相关技术专题研究(含会务)、轨排道岔专项设计、磁浮与高铁并行段信号分析论证、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现场设计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图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设计签订合同 15 天内提交土建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其它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符合招标人项目建设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10km的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合同项目业绩(投标单位参与的工可编制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均有效)。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5。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2.6 其他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